公证遗嘱和其他遗嘱的区别是什么
法律分析:区别主要是:1、程序不同。公证遗嘱须经公证机关依法公证,而其他遗嘱无需公证;2、效力不同。经公证的遗嘱,不得随意撤回、变更,而其他遗嘱可以根据遗嘱人意志进行撤回、变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中华遗嘱库和公证有什么区别
是没有 遗嘱 资格证的,但是可以办理遗嘱证,对 遗嘱公证 和公证遗嘱区别如下: 1、遗嘱公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记录的是遗嘱人的遗嘱相关内容;公证遗嘱是遗嘱的一种形式。 2、遗嘱公证书是公证遗嘱的必然产物,公证遗嘱是以遗嘱公证书来呈现的。 3、在法律上判断遗嘱是否作了公证,是以遗嘱公证书为参考依据的,有遗嘱公证书则说明遗嘱人订立的是公证遗嘱,否则没有订立公证遗嘱。
中华遗嘱库和公证处办理的遗嘱是有一定区别的,首先中华遗嘱库办理的遗嘱形式是自书遗嘱或者是代书遗嘱,另外加上证人的形式,而公证处办理的是一种公证遗嘱。两者都是具有合法有效的遗嘱,但是公证处办理的公证遗嘱是具有公证效力的,在我国现行的继承法中,公证遗嘱的效力是最强的。 但对于遗嘱的保管,公证处只会保留公证档案,不对遗嘱进行保管;而中华遗嘱库对遗嘱进行保管,当事人可以设置遗嘱查询和提取条件,可以委托遗嘱宣读、调解等后续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 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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