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和担两个字的意思有什么不同?
● 当
dāng
1. 充任,担任:充~。担(dān )~。~之无愧。
2. 掌管,主持:~家。~权。~政。
3. 正在那时候或那地方:~时。~代。~初。~今。~即(立即)。~年。~街。~院。
4. 面对着:~面。~机立断。首~其冲。
5. 相称,相配:旗鼓相~。~量(liáng)。
6. 应该:应~。理~。老~益壮。
7. 抵敌:万夫不~之勇。
8. 判罪,意为处以相当的刑罚:该~何罪。
9. 顶端,头:瓦~。
10. 象声词,金属撞击的声音。
● 担
dān
1. 用肩膀挑:~水。
2. 承当,负责:~负。~任。~当。~待(a.原谅;b.担当责任)。~重任。~风险。
做与作的区别 (一) 从语体色彩来看:区分“作”、“做”用法的基本标准是“文”与“白”。 “作”多用于具有书面语色彩的词语,特别是文言词语均用“作”,成语几乎全用“作”. “做”则多用于具有口语色彩的词语。这种情况与“作”出于文言,起源很早,而“做”出于北方白话,起源很晚有关。 前者如:作成(成全)、作罢、作别、作答、作伐、作废、作古、作践、作结(收尾)、作乱、作孽、作陪、作祟、作态、作息、作谢、作业、作揖、作俑、作战、操作、创作、 成语一般用“作”。例如:当牛作马、敢作敢当、敢作敢为、故作高深、胡作非为、矫揉造作、苦中作乐、弄虚作假、述而不作、无恶不作、为非作歹、为虎作伥、为人作嫁、惺惺作态、寻欢作乐、以身作则、自作聪明、自作多情、自作自受、作恶多端、作法自毙、作壁上观、作奸犯科、作茧自缚、作如是观、作善降祥、作威作福。 后者如:做鬼、做媒、做梦、做买卖、做眉眼(使眼色)、做圈套、做人家、做人情、做生活、做生意、做手脚。 (二)从语义内容来看:“作”表示的动作性不强,意义比较抽象、泛化;“做”表示的动作性强,意义比较具体、实在。 前者如:作案、作保、作弊、作恶、作风、作梗、作价、作脸、作数、作速、作为、作伪、作用、作证、作准(作数)、炒作、合作、协作、运作、恶作剧。 后者如:做饭、做菜、做鬼脸、做家务、做手势、做姿势、做游戏、做针线。 (三)从语法特征来看:宾语是双音节动词,多用“作”,在这种情况下,宾语成为名物化的动名词,“作”的动词性已经虚化;宾语是双音节名词,多用“做”,表示做某件事或某方面的事。 前者如:作报告、作测试、作比较、作补充、作变动、作处理、作点拨、作调查、作斗争、作分析、作贡献、作回应、作介绍、作解释、作决定、作努力、作判断、作思考、作说明、作调整、作妥协、作牺牲、作修正、作演讲、作咨询。其中的“作”,现在也用“做”,但依过去惯例一般用“作”。 后者如:做工程、做功课、做记号、做家务、做课题、做事情、做事业、做物业、做项目、做学问、做业务。 至于常用的“作出”一语,用法与前者大体相同。一般带双音节动词,如“作决定”、“作努力”,也可以说成“作出决定”、“作出努力”;少数情况带双音节名词,如“作出成绩”、“作出结论”等。“作出”与“做出”,可以通用,但用“作出”更合乎书面语的特点和使用习惯。 另外,作单音节动词而不带宾语,一般用“做”。例如:做好、做成、做实(将事情做得扎实、落实)、做完、做得好、做大做强、做到老(学到老)。 此外,与后面带“作”的词语搭配,一般用“做”,而不再用“作”。例如:做作、做作业、做动作、做工作、做作文、做小动作。 “作为”不论是表示行为,还是表示作出成绩或可做的事;也不论用于“当成”之义,还是用于“就人的某种身份或事物的某种性质而言”之义:都只用“作”。出版物上时有将“作为”误为“做为”的情况。“作为”绝不能写成“做为”,所作所为、有所作为、无所作为、大有作为,均用“作”。 "做”源于“作”,“做”承担了“作”的一部分语义;二者既有不同的语义分工和习惯用法,又有一定语义范围的通用关系。因此,对“作”、“做”用法分明有别的,绝不可混淆;但“作”、“做”在许多情况下是可以通用的,而不是非此即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