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了独生子女证能享受什么待遇
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1、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可领取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
2、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
3、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
4、就业、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方面,国家优先照顾。
5、产妇除享受法定产假外,增加35天的产假,男方享受10天的看护假,假期工资照发。
扩展资料:
领取独生子女奖励金渠道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夫妻双方各发给50%,按月发放,经发放单位同意,也可以每年领取一次,当年没有领取的,不予补发。
具体发放渠道:
1、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发给。
2、在人才交流中心、职业介绍中心存档的人员,单位委托存档者,由委托存档单位发给;个人委托存档者,由街道办事处发给。
3、档案关系在街道办事处的无业人员,由街道办事处发给。
4、农村居民,由乡镇人民政府发给。
百度百科-独生子女费
百度百科-独生子女奖金
法律主观:
由区、县计划生育办公室签发的,证明独生子女身份,并按规定享受有关独生子女待遇的凭证。本着国家指导和群众自愿相结合的原则,凡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妇,经过申请并经有关单位批准可发给“独生子女证”。独生子女家庭凭证可以享受国家或集体规定的对独生子女及其家庭的奖励和照顾:如享受独生子女保健费;国家职工中的独生子女母亲,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适当延长 产假 , 产假期间工资 照发,并不影响其调资、晋级;农村实行生产责任制的地区和单位,独生子女家庭包产任务低一些,或多承包一些责任田等。 按现行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在已经领取“独生子女证”并享受一切福利待遇后又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应当及时收回“独生子女证”,并取消有关福利待遇,分期退还已领取的保健费。经组织同意后生育第二个子女的,从怀孕时起,收回“独生子女证”,已领取的保健费不再收回。以上就是独生子女证有哪些福利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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