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变更劳动合同
变更劳动合同15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变更劳动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变更劳动合同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原《劳动合同》有关事宜(或特定事宜)经共同协商,达成劳动合同变更协议条款如下:
1、原《劳动合同》工作地点由更为 ,工作岗位由 变更为 。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劳动合同》的其余部分继续有效。
3、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劳动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陕西世纪外服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乙方:
(盖章)(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变更劳动合同2
虽然法律规定变更劳动合同应该采用书面形式,但并不能排除口头约定变更的合同无效。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内容已经实际变履行后,为了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其可以弥补形式上的缺陷。
郭某某原在一家公司生产车间工作,后因公司发现其具有数据控制方面的特长,遂于20xx年12月将其调往数控室上班,郭某某也乐意前往,但双方并没有对原劳动合同进行过变更。时至20xx年3月,已经在数控室上班三个月并依据生产车间岗位领取工资的郭某某,突然被公司通知:郭某某的岗位变更后,工作相对轻松,不应再按生产车间的标准获得工资,甚至此前已多支付的工资也必须扣回。
虽然《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即口头变更对并不一定具有法律约束力,但由于在具体的用工过程中,一些用人单位仅采用口头形式变更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且长期实际履行的情形远非个别,如果全盘否定,明显既不利于维护稳定的劳动关系,也不利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故《解释四》第十一条规定:“变更劳动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且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即鉴于公司与郭某某口头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已经履行三个月之久,而期间公司一直没有提出过因岗位调整而需要降低工资问题,决定了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发生法律效力,彼此均必须遵照执行。
劳动合同变更的情形:
1、根据本条的规定,在一般情况下,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即可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这就是说:首先,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双方协商达成的协议,当然也可以协商变更;对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只要是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而达成的,都可以经协商一致予以变更。其次,对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应当采取自愿协商的方式,不允许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未经协商单方变更劳动合同。一当事人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任意改变合同内容的,在法律上是无效行为,变更后的内容对另一方没有约束力,而且这种擅自改变合同的做法也是一种违约行为。再次,劳动合同的变更只是对原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作修改、补充或者删减,而不是对合同内容的全部变更。对劳动合同所要变更的部分内容,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后,必须达成一致的意见。如果在协商过程中,有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所要变更的内容,则就该部分内容的合同变更就不能成立,原有的合同就依然具有法律效力。最后,在变更过程中必须遵循与订立劳动合同时同样的原则,即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2、根据本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此可以确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是劳动合同变更的一个重要事由。
口头约定变更劳动合同表面看,似乎并不符合法律规定,但其却可以通过实际履行来治愈形式的不足,其实际上是符合法律的立法宗旨的。
变更劳动合同3
甲方:福建海峡人才派遣有限责任公司三明分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码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劳动合同变更协议:
一、根据甲乙双方于 年 月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同意对劳动合同中涉及的合同终止时间进行变更,将原终止时间20xx年 12月 31 日变更为20xx年
二、本次劳动合同变更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
三、本变更协议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附件甲乙双方原劳动合同一份,以作补充。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______
(公章) (签名)________________
变更劳动合同4
劳动者到单位参加工作,双方会签订劳动合同,就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工资待遇、工作内容地点、违约责任等条款进行约定。那么在日后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单位对劳动者降薪的,是变更了劳动合同吗?
判断降薪是否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可以从以下两个要素来判断:
第一,单位在招聘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时,已经在与劳动者事先说明了日后会有调薪的可能的。
第二,用人单位有完善并依法生效的薪酬制度体系作支持。
如果用人单位能同时具备以上条件,便可按照自己的制度规定调整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涉及变更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不具备上述条件调整劳动者劳动报酬,则应当依法履行变更劳动合同程序。
因为在《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中,已将劳动报酬列入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如果用人单位需要调薪,就必须对劳动合同必备条款进行依法变更,否则就属于违法变更,要支付经济补偿。
可见,依法“降薪”的关键在于能否准确判定劳动合同的变更行为:
1.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定变更程序执行;
2.不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按照相应的规章制度和事先约定执行。
单位如果随意“降薪”,用人单位同样要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公司无法出具经济困难的证明,未按法定程序降低劳动者工资收入,就会被判定违反法律规定,承担劳动法律责任,最终仍要支付经济补偿。
变更劳动合同5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对原劳动合同作如下续订或变动:
一、双方最近已经签订的一份劳动合同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现经乙方提出,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下列第种:
(1)、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续订至年月日终止;
(3)、续订为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工作任务为:。
续订后的劳动合同起计算时间均自原劳动合同到期之日起计。
二、双方确认,本文件签署之日以前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均已履行各自义务,甲方已按照劳动合同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签订、社保、劳动报酬含加班工资等各方面),双方不存在任何劳动争议。
三、双方同意对原劳动合同作如下变更:
(1)工作岗位:
(2)薪酬:
(3)其它:
四、凡未作变更或其它特别说明的,依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变更劳动合同6
李某大学会计专业毕业后到一家外资公司工作,在单位的工作岗位一直是会计,劳动合同书上也是这么约定的,收入为2800元左右。但是,不久前单位销售科的一名职工离职了,于是单位提出,要将李某的岗位变更为销售员,报酬也变更为?基本工资1000元,绩效工资随销售业绩浮动。李某表示不同意,认为自己不适合干销售?并且调动岗位要协商一致。但不管他同意不同意,单位就发出一份通知书,宣布他的岗位调整为销售员,双方于是发生争议。李某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诉,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李某的要求能得到支持吗?
【法律链接】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解读】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单位能否单方变更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生效以后,未履行完毕之前,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就已订立的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达成修改、补充或者废止协定的法律行为。
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就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劳动合同所规定的义务。但在实践中,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有时不可能对涉及合同的所有问题都做出明确的规定;且由于客观情况的不断变化,会出现劳动合同难于履行,或者合同的履行可能造成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不平衡,这就需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对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进行适当的调整。因此《劳动合同法》允许当事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变更劳动合同,但要符合法定的条件和程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单方变更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一般情况下,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即可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是劳动合同变更的一个重要的法定事由。另外,变更劳动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文本应由双方各执一份。
因此,本案中单位的单方变更行为是无效的。
劳动合同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时候变更是有效的,但是像上文中用人单位私自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和薪酬就是不合法的,所以才会导致最后的变更无效。
变更劳动合同7
劳动合同变更程序
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订立后,双方当事人必须认真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变更程序。但是,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由于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的变化,或者职工劳动、生活情况的变化,也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依法成立的劳动合同的条款所作的修改和增减。劳动合同的变更,包括协议变更和法定变更两种情况,协议变更是指双方当事人必须协商一致,达成协议;法定变更是在法律规定的原因出现时,当事人一方可依法提出变更劳动合同(变更的内容也需要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合同范本《劳动合同变更程序》。无论是协议变更,还是法定变更,只限于对劳动合同的某些内容的变更,不能对劳动合同的当事人进行变更。
允许变更劳动合同的条件是:
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致使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法全面履行,需要作出修改;
企业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转产,原来的组织仍然存在,原签订的劳动合同也仍然有效,只是由于生产方向的变化,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的某些条款与发展变化的情况不相适应,需要作出相应的修改;
上级主管机关决定改变企业的生产任务,致使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有关产量、质量、生产条件等都发生了一定的变化,需要作出相应的修改,否则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企业严重亏损或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确实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规定;
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对劳动合同的某些条款作出变更,但不得损害国家利益。
劳动合同变更的程序是:及时向对方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即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主体可以是企业,也可以是职工,无论哪一方要求变更劳动合同,都应当及时向对方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说明变更劳动合同的理由、内容、条件等;按期向对方作出答复,即当事人一方得知对方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后,应在对方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不得对对方提出的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置之不理;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即当事人双方就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经过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应当达成变更劳动合同的书面协议,书面协议应指明对哪些条款作出变更,并应订明变更后劳动合同的生效日期,书面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生效,并报企业主管部门或者上级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企业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转产,原来的组织仍然存在,原签订的劳动合同也仍然有效,只是由于生产方向的变化,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的某些条款与发展变化的情况不相适应,需要作出相应的修改;
上级主管机关决定改变企业的生产任务,致使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有关产量、质量、生产条件等都发生了一定的变化,需要作出相应的修改,否则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企业严重亏损或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确实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规定;
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对劳动合同的某些条款作出变更,但不得损害国家利益。
劳动合同变更的程序是:
及时向对方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即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主体可以是企业,也可以是职工,无论哪一方要求变更劳动合同,都应当及时向对方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说明变更劳动合同的理由、内容、条件等;
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即当事人双方就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经过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应当达成变更劳动合同的书面协议,书面协议应指明对哪些条款作出变更,并应订明变更后劳动合同的生效日期,书面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生效,并报企业主管部门或者上级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变更劳动合同9
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订立后,双方当事人必须认真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劳动合同。但是,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由于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的变化,或者职工劳动、生活情况的变化,也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依法成立的劳动合同的条款所作的修改和增减。劳动合同的变更,包括协议变更和法定变更两种情况,协议变更是指双方当事人必须协商一致,达成协议;法定变更是在法律规定的原因出现时,当事人一方可依法提出变更劳动合同(变更的内容也需要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无论是协议变更,还是法定变更,只限于对劳动合同的某些内容的变更,不能对劳动合同的当事人进行变更。
允许变更劳动合同的条件是:
(1)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致使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法全面履行,需要作出修改;
(2)企业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转产,原来的组织仍然存在,原签订的劳动合同也仍然有效,只是由于生产方向的变化,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的某些条款与发展变化的情况不相适应,需要作出相应的修改;
(3)上级主管机关决定改变企业的生产任务,致使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有关产量、质量、生产条件等都发生了一定的变化,需要作出相应的修改,否则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4)企业严重亏损或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确实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规定;
(5)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对劳动合同的某些条款作出变更,但不得损害国家利益。
量达到一定程度才会引发质的变化,就像劳动合同变更一样,满足了上述五个条件之一才能改变。
变更劳动合同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性别:□ 男 □ 女 户口性质:□ 非城镇 □ 城镇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用工单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配合丙方的运营与发展,丙方调整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机构,现就更换用工管理机构所涉及的劳动合同用人主体变更及其他权利义务等相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经三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变更协议。
1、 乙方原与“凯迪 ”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主体变更为“上海海之源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其他劳动合同条款不做任何变更。
2、 原劳动合同期限双方确认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3、 甲方负责办理乙方的用工与社会保险缴纳、代发工资等相关手续。
4、 丙方认可此次管理机构所涉及的用工主体调整,不影响乙方在丙方的服务年限连续计算。
5、 变更协议从20xx年10月1日起经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签字(盖章)
乙方:
签字(盖章)
丙方:
签字(盖章)
变更劳动合同11
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丙方的母公司,现甲方因经营发展的需要,需向丙方进行人员迁移,现就劳动合同主体变更及其他权利义务等相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变更协议,以供各方遵照执行。
1,乙方原与“”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变更为“”,原职务、薪资待遇及其他劳动合同条款保持不变。
2,原劳动合同期限双方确认,变更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3,变更后,丙方负责办理乙方的用工与社会保险缴纳、代发工资等相关手续。乙方在甲方的工龄,丙方予以认可,不影响乙方在丙方的服务年限连续计算。
4,除上述条款外,原劳动合同的其他内容不变,三方同意履行;本协议与原劳动合同有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5,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变更劳动合同12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同意对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合同作以下变更: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仍按原约定继续履行。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乙方确认于 年 月 日收到本协议文本。
签名:
年 月 日
变更劳动合同13
甲方:(新用人单位)
乙方(员工):
丙方:(原用人单位)
甲乙丙三方经平等协商,就甲方今后取代丙方继续与乙方履行劳动合同一事,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丙双方现有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中的丙方主体由甲方取代。即乙方和丙方在原合同下的权利和义务(也包括丙方和乙方签署的《岗位聘用协议》、《保密协议》、《培训协议》(如有),以及其他与原合同相关的合同类文件中规定的所有权利、义务)变更为由甲方和乙方继续履行,丙方的权利、义务均随之全部转移给甲方。同时,丙方不再作为原合同(原劳动关系)的当事人。
二、甲乙丙三方均承认,本协议签订后,丙方与乙方之间的原合同尚未履行部分,由甲方与乙方继续履行,此时未造成乙方与丙方的原合同解除,因此不产生经济补偿金问题。但将来一旦出现乙方与甲方之间的劳动合同被解除或终止,且按法律规定乙方应该获得经济补偿金时,计算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时,必须连同乙方在丙方的工作时间一起合并计算,作为乙方应获得经济补偿金总的工作时间。
三、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均应照原合同之约定继续履行原合同。与此同时,为了备忘,甲乙双方通过本协议附件(《劳动合同》)来重申和变更原合同中的要点内容。
四、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变更劳动合同14
网友疑问:
我是20xx年来这家房地产中介公司做房产经纪人的,公司跟我签了一年的劳动合同,期限为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可合同快到期时,人事经理找到我,说我这一年里工作非常出色,打算延长我的劳动合同期限,于是就将合同期限变更成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了,当时我也没多想,就在变更后的合同上签了字。
可今年在我的合同到期前,人事经理却通知我说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让我提前做好准备。我觉得尽管单位和我变更了一次劳动合同期限,但也应该算是签订了两次劳动合同了,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我是不是可以要求单位和我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我的理解对吗?
律师解答:
你的理解是对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变更的对象,只限于劳动合同中的部分条款,即依法可以变更的条款,但合同当事人条款及合同期限条款等是不能进行变更的。
而劳动合同续签是指原订的劳动合同终止执行后,由于工作需要,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一致,继续签订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续签的定义和特征,延长劳动合同到期时间符合劳动合同续签的相关特征,因此变更劳动合同期限应该算是续签了劳动合同。
根据你首次和单位已签订过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及又延长了一年的劳动合同期限,完全符合两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只要你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应当订立。
你单位试图以变更劳动合同期限的方式来规避签订劳动合同的次数,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变更劳动合同15
一、集体劳动合同可以变更吗
所谓集体合同的变更,是指双方当事人在集体合同没有履行或虽已开始履行但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因订立集体合同的主客观条件发生了变化,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与程序,对原合同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补充的法律行为。
所谓集体合同的解除,是指集体合同依法签订后,未履行完牛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提前终止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停止履行双方劳动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行为。
一般而言,就集体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可以分为法定和约定的变更和解除:
1、就约定变更和解除而言,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20xx年颁布的《集体合同规定》第39条的规定,只需要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可以变更或者解除集体合同。
2、就法定变更和解除而言,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20xx年颁布的《集体合同规定》第40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
(1)用人单位因被兼并、解散、破产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的;
(2)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的;
(3)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约定的变更或解除条件出现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集体劳动合同怎么变更?
1、提出变更的要约: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说明变更合同的理由、变更的内容以及变更的条件,请求对方在一定期限内给予答复。
2、承诺:合同另一方接到对方的变更请求后,应当及时进行答复,明确告知对方同意或是不同意变更;
3、订立书面变更协议:当事人双方就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经过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协议载明变更的具体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