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六科给事中是什么机构?负责什么呢?1367年,明太祖朱元璋承袭宋元旧制设给事中,洪武六年始分为吏、户、礼、兵、刑、工六科,设置了六科给事中,洪武二十四年以后逐渐定型,这成为明代监察制度的一个重要发展。假如说,都察院的御史着重监察全国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