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封建社会的等级制度下,轿子在使用上有着严格的等级规定,违规则要受罚,具体如下: 《明会要·舆服上》曰:“文武官例应乘轿者,以四人舁之。 其五府管事、内外镇守、守备及公、侯、伯、都督等,不问老少,皆不得乘轿。 违例乘轿及擅用八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