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史料中保存的唐人“放妻书”(离婚证书)看来,当时男女的地位似乎相当平等。在离婚书末尾,有的注明给女方赡养费。而离婚证书都要会聚两家父母、亲戚共同作证。 在我国古代婚姻结构还不严密时,离婚相当自由,所谓“夫妇之道,有义则合,无义则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