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离职和自动离职的区别在哪?
这场中有很多的规则,如果我们在一个公司工作的不是很开心,可以选择主动离职,当然也会有自动离职这样的一个说法,那么这两者之间有什么样的区别呢?今天就让柠檬带大家一块去了解一下。
主动离职:是员工主动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一种行为,主动辞职又分为无过错辞职和有过错辞职两种。用人单位的无过错辞职,也被称之为预告辞职,有过错辞职被称为即时辞职。员工只需要再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自己想要解除劳动合同,就可以解除,这种的公司无需给予任何的经济补偿。
如果是用人单位出现了有过错辞职,也就是及时辞职。可以根据不同的有过错行为支付给劳动者相应的劳动报酬。这个过错的点有可能是没有按照合同支付劳动者正常的工资,保险费;也有可能是因为用人单位实行了暴力手段,威胁劳动者进行劳动等等。
自动离职:这种行为属于不辞而别型的离职行为,不符合任何的法律法规。职工所在的这个公司可以对自动离职的这个员工进行旷工处理,当然也可以给予相应的处罚;对于给公司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的,必须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补偿经济损失。
说到这里,希望小伙伴们能够真正的明白什么叫主动离职,什么叫自动离职,如果说真的不想在一个公司继续工作下去,一定要选择第1种,不可以选择第2种,会让自己陷入危险。
法律分析:辞职和自离的区别:自离,即自动离职,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1、有的职工因辞职未准或要求解除合同未被同意,便擅自离职或违约出走;2、有的职工未说明原因不辞而别;3、也有的受优厚待遇诱惑而擅自“跳槽”等均属自动离职范围。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辞职一般有两种情形:1、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2、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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