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赔偿n+1和2n的区别
法律分析
区别是:1、n为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1为代通金;2、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为n;3、因医疗期满解雇、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况下,用人单位解除合同,且未提前30日通知 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标准为n+1。除非地方有特殊规定或者双方有特别约定,除了这几种情形外,企业不需要支付代通 金;4、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金为2n;5、n、n+1、2n分别适用不同情形,经济补偿金n+1和2n+1的区别是其三者不可兼得。支付了赔偿金便不再支付补偿金和代通金。6、法定的赔偿标准没有2n+1之说,也就是说违法解雇不需要支付代通金。7、违法解除,应当支付赔偿金,但劳动者却主张1倍的经济补偿金的,鉴于二者属于 不同的法律范畴,司法实践对此不予支持。
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两者的区别如下:
从0到1的进步,是垂直进步,也称为深入进步,就是探索新的道路。从1到N是水平的进步,也称为广泛进步,意思是照搬已经取得成就的经验。
关于未来进步的两种模式,渗透在各个行业的各个阶段。不管身处哪个行业,都会有企业在不断地做着从0到1的事情,不断的探索新的行业道路。但同样也存在着大量的企业在不断的复制那些做出了1的企业,把1不断地复制到1到0。两种模式相互依赖相互存在,共同推动社会的进步。
对整个商业社会而言,从0到1是创新、质变、垂直、蓝海、垄断、唯一、非零和、厚利的;而从1到N是复制、量变、水平、红海、竞争、第一、零和、薄利的。
如果以此来审视当代的企业,可以把企业的经营境界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境界,典型的从1到N的简单复制,只是在做一个量变的过程。
第二层境界,企业创造了良好的组织基因,可以与时俱进地不断进化,但任然属于从1到N的过程。第三层境界,企业创造了社会基因或者思想基因,可以跨越企业的边界,影响到整个行业甚至整个社会。这就是从0到1,实现了质变 。
鹏仔微信 15129739599 鹏仔QQ344225443 鹏仔前端 pjxi.com 共享博客 sharedbk.com
图片声明:本站部分配图来自网络。本站只作为美观性配图使用,无任何非法侵犯第三方意图,一切解释权归图片著作权方,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恶意碰瓷者,必当奉陪到底严惩不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