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予转正和特予转正有什么区别
意思都一样,都是达到转正要求
一般来说,给予员工转正是因为该员工在某一方面上已经达到公司的要求,其他方面还可以有效的改进跟提高,并不一定都要达到岗位要求,我们对岗位的要求并不是只有一点。还有就是我们在招聘员工时,一般情况下都是招收达到岗位要求的人员,除了一些可以招聘应届毕业生的岗位,它们只要达到相关的某个条件,其他的可以在以后的工作中达到要求即可。
转正和试用期有什么区别
我们上班的时候一般都会有试用期,通常公司的试用期都是三个月,三个月之后会根据实际的状况进行转正的办理,通常情况下入职就是转正吗,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通常情况下入职就是转正吗”的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通常情况下入职就是转正吗
入职满试用期以后方可转正。
二、入职和转正的区别
1、入职与转正的概念不同
求职者已经通过招聘单位的审查把关,被招聘单位通知录用,可以进入招聘单位开始试用的这一过程,称为入职。换言之,入职就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开始试用期。
转正,则是指劳动者试用期结束后,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此时,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2、收入方面
入职后尚在试用期的员工工资是转正后的正式员工工资的80%。
3、可否随意辞退方面
入职后尚在试用期的员工辞职需提前三天向公司提出,公司要发现员工有相关问题,才可以辞退员工。
转正后的正式员工辞职需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否则要赔偿公司的损失,而公司不能随便辞退员工。
4、相应的劳动补偿金不同
入职后尚在试用期的员工辞退没有补偿金,转正后的正式工辞退一般有补偿金。
5、签订的合同不同
在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里面可以包括试用期的规定,也可以没有。但是,他们也可以不和劳动者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而签订试用期协议。所谓的试用期协议,本质上和劳动合同是一样的,也是规定了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只是这个协议只适用于试用期期间,试用期一过,它就失去了法律效力。
劳动争议
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第七十八条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十条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
劳动争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履行。
第八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
第八十二条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第八十三条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八十四条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当地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可以组织有关各方协调处理。
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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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与正式入职的区别在于,用人单位有权以劳动者试用期不合格提出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并且劳动者有权提前3天提出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
一般情况下,试用期工资只有正式工的百分之八十。
试用期劳动者可以辞职,但用人单位要发现试用工有相关问题,比如不能适应工作,才可以辞退劳动者。试用工辞职不用提前告知。企业解雇正式工,需要给与经济补偿,解雇试用工,则不用给经济补偿。正式入职的劳动者辞职需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否则要赔偿用人单位损失,而用人单位不能随便辞退员工。
当使用者和企业因试用期产生纠纷,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法针对滥用试用期、试用期过长问题做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在用工过程中,滥用试用期侵犯劳动者权益的现象比较普遍,包括什么样的劳动岗位需要约定试用期,约定多长的试用期,以什么作为参照设定试用期等,实践中比较混乱。用人单位通常不管是什么性质、多长期限的工作岗位,也不管有没有必要约定试用期,一律约定试用期,只要期限不超过劳动法规定的六个月即可,用足法律规定的上限。有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其中半年为试用期;有的生产经营季节性强的用人单位甚至将试用期与劳动合同期限合二为一,一般长,试用期到了,劳动合同也到期了;有的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往往被不止一次约定试用期,换一个岗位约定一次试用期。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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